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
智谱AI
2026年08月05日 09:34 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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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“双碳”战略目标,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“十四五”现代能源体系规划》《关于进一步强化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的指导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现就开展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政策背景与申报意义
近年来,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从“跟跑”到“领跑”的跨越式发展,产销量连续8年位居全球第一,成为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引擎,为持续发挥财政补贴政策引导作用,优化补贴资金使用效率,推动产业向技术创新、质量提升、市场驱动转型,财政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科技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四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2024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》,明确2024年补贴政策延续“退坡不退方向、扶优不扶劣”原则,重点支持技术先进、市场认可度高的产品及企业。
本次补贴申报工作旨在通过规范申报流程、强化审核监管,确保补贴资金精准投放至真正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企业,引导行业加大研发投入、突破关键技术瓶颈,同时保障消费者权益,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。
申报主体与范围
(一)申报主体
-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:包括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从事新能源汽车整车研发、生产、销售的企业(含合资企业)。
- 动力电池回收企业:纳入《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》白名单,从事动力蓄电池回收、梯次利用、再生利用的企业。
- 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建设、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(含换电站)的企业,且充电设施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。
(二)申报范围
- 新能源汽车产品: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生产并销售的新能源汽车(含纯电动汽车、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、燃料电池汽车),需纳入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
- 动力电池回收体系:2024年度实际回收处理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(含退役电池梯次利用产品),需通过国家“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平台”完成全生命周期溯源。
- 充电设施项目: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投运的公共充电设施(含居民区、单位内部充电设施改造项目),且项目需通过省级相关部门验收。
申报条件与标准
(一)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报条件
- 企业资质:具有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资质,上一年度新能源汽车产量不低于5000辆(或燃料电池汽车产量不低于100辆),且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、环保违法事件。
- 产品要求:申报产品需列入《目录》,且满足以下技术标准:
- 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≥300公里(工况法);
-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(含增程式)油耗≤4.0L/100km(WLTC工况);
- 燃料电池汽车系统功率≥30kW,氢耗≤0.8kg/100km。
- 销售数据:申报车辆需提供2024年1月1日后的销售发票、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,且销售价格不超过30万元(燃料电池汽车除外)。
- 资质要求:列入《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行业规范条件》企业名单,具备完善的回收网络和处理能力。
- 回收规模:2024年度实际回收动力蓄电池(按重量计)不低于1000吨,且梯次利用产品需通过国家权威机构性能检测。
- 设施标准:充电桩需符合GB/T 20234.1-2021《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》标准,换电站需符合GB/T 40439-2021《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》等国家标准。
- 运营数据:申报项目需提供2024年度运营数据(包括充电量、服务车次、设备利用率等),且充电设施利用率不低于60%(居民区充电设施不低于30%
(二)动力电池回收企业申报条件
(三)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申报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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